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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
各相关项目负责人:

根据省教育厅《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,组织我校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

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0、2021、2022年度的,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9年度的项目,主要包括:科学技术项目、社会科学项目、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。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《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》(附件1)要求。

二、结题验收工作安排

(一)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,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组织开展,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(预计12月末进行答辩评审)。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,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、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。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二)答辩结束后,专家组对参加验收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,确定30%左右的“吉林省教育厅优秀结题课题”。其中设A类5%左右、B类10%左右、C类15%左右;评选出双30佳“最具转化价值成果”和“最具决策咨询价值成果”,并颁发证书。

(三)各项目负责人请在11月3日前将《2023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95471056@qq.com邮箱,其中附件2内“团队成员”需和立项合同书、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。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送交至科研处,联系人:黄跃,电话:85267885。

三、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

(一)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

1.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》(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%);

2.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(1万字以上);

3.《项目合同书》复印件;

4.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(如:期刊封面、发表刊号页、目录、全文等)。

(二)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

1.《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》(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%);

2.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(2-3万字);

3.《项目合同书》复印件;

4.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(如:期刊封面、发表刊号页、目录、全文等)。

(三)产业化培育项目需准备材料

1.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》(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%);

2.产业化培育项目研究报告(1万字);

3.《项目合同书》复印件;

4.产业化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(如:校企合作合同、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等)。

 

高水平学术论文(含SCI、EI、SSCI、CSSCI检索论文)须提供检索报告;软件著作权须提供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。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上述材料一式一份。答辩项目请准备上述材料一式五份,2-4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。

 

附件:1.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

2.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统计表
   3.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

   4.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

 

科研处

2023年9月19日

 

信息来源:科研处     撰 稿:黄跃     审 核:王红岩     发布时间:2023-09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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